华中科技大学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[30秒完成]
搜索
查看: 14041|回复: 1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华中科技大学助学贷款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12-6-10 16:28:0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简介:


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、住宿费的一种政策性商业贷款。每年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,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0%,需要在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入校时带以下准备好的资料:

1. 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或镇、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;或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按要求盖章的原件;

2. 学生需知道父母的身份证号,未成年人(未满18岁)须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。


一、 国家助学贷款:是指银行向学生发放的学费、生活费贷款,每学年贷款总额不得超过6000元整。
二、 贷款对象:华中科技大学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三、 贷款材料:
1、 入学前居住地乡(街道)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一张。
2、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二张。
3、 学生证复印件一张(如果是新生,则交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张)。
4、 院系教务科出具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单一张(新生例外)。
5、 学生的见证人(教师或辅导员)身份证复印件一张。
6、 填写正确、完整的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两份。
7、 对未满18岁的学生,另需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,父亲或母亲的担保书一份。
四、 每学期的第一周,学生到大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并填写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填表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:
1、 必须知道父母的身份证号码。
2、 学费贷款每年---元,必须填学生自己的实际学费(不含住宿费),贷款年份只能为填表时的年份到毕业前的年份,学费每年9月直接划入学校财务处。
3、 生活费贷款金额为每月---元,每月最高限额300元,每年可贷10个月(2、8月除外),贷款起止月份只能为填表时的月份到毕业前的月份,生活费按每年的实际贷款月份数金额划入学生借记卡。因每学年贷款总额不得超过6000元整,故每月生活费为6000减学费之差除以10,注意金额取个位为零的整数。
4、 借款期限:——年,是指自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至最后一笔贷款还款之日不能超过8年,且最后的还款时间不能超过毕业后4年。
5、 在本人签名之处、修改之处要按手印。
五、 交贷款材料的时间、地点:每学期的第一周至第二周将贷款材料交到大学生资助中心,(补办批次另行通知)。
六、 贷款初审: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的贷款材料,在符合以上贷款要求的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上加盖学校公章,送交中国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。
七、 签定合同:
1、 大学生资助中心将通过学工在线、广播通知学生签定合同的具体时间、地点。
2、 学生带学生证、身份证、借记卡、10元工本费按通知时间、地点在贷款名单中查找自己的合同号(要记住)。
3、 到自己的合同号所在区域签定《借款合同》、《借据》,并按手印。
八、 贷款确认:贷款毕业生,每年4月到大学生资助中心签定《还款确认书》。
九、 提供毕业生去向:大学生资助中心给银行提供当年毕业学生的去向。
十、 还款:学生必须在合同约定还款日前,(可在异地)将本金和利息存入中国银行开具的长城借记卡帐户上,在还款日银行将自动从学生借计卡帐户上扣划相应的本金及利息。如不按合同约定还款的学生将在媒体公示。
十一、 其它:贷款人的借记卡如发生遗失,损毁的情况,则应立即到中国银行喻家山分理处补办,并将新的帐号、借记卡号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国银行江汉支行。
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6-10 16:28:27 | 只看该作者
华中科技大学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流程:

一、学习:学生学习《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指南》。

二、准备:学生准备各项贷款材料。

三、填表:到大学生资助中心领取、填写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。

五、学校初审:大学生资助中心对学生的贷款材料分院系初审、盖章。

六、银行审批:中国银行江汉支行审批,将给予贷款的学生资料输机并生成借款合同、借据,同时通知大学生资助中心贷款学生名单。

七、退还材料:中国银行江汉支行退还不能贷款学生的资料到大学生资助中心。

九、签定合同:学生带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借记卡、10元按通知的时间、地点去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及借据并按手印。

十、贷款发放:中国银行将学费按年划入学校的帐户中,将生活费按年度的贷款月份划入学生的借计卡帐户中。

十一、贷款确认:贷款毕业生,每年4月到大学生资助中心签定《还款确认书》。

四、交材料:交全部贷款材料到大学生资助中心。

八、通知:大学生资助中心在学工在线资助栏目中通知需签定合同的时间、地点,学生院系、名单、合同号。

十二、提供毕业生去向:大学生资助中心给银行提供当年毕业学生的去向。

十三、还款:学生必须在合同约定还款日前,将本金和利息存入借记卡帐户上,银行将在还款日从学生借计卡帐户上扣划相应的本金及利息。

十四、其它:贷款人的借记卡如发生遗失,损毁的情况,则应立即补办,并将新的帐号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国银行。
手机访问本页请
扫描左边二维码
         本网站声明
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,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!
站长联系QQ:7123767   myubbs.com
         站长微信:7123767
请扫描右边二维码
www.myubbs.com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华中科技大学论坛 ( 琼ICP备10001196号-2 )

GMT+8, 2024-5-1 23:04 , Processed in 0.058048 second(s), 14 queries .

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.3

© 2001-2013 大学排名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